索引号: | 546499/201807-11101 | 信息分类: | 部门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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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分类: | 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,公民,通知 | 发文日期: | 2018-07-06 |
发布机构: |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生成日期: | 2018-07-06 |
生效日期: | 2018-07-06 17:11:46 | 废止时间: | 五年 |
文号: | 罗运管字〔2018〕24号 | 关键词: | 建制村通达客车补助资金 |
名称: | 罗运管字〔2018〕24号关于拨付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|
关于拨付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客运企业:
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、财政厅、公安厅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《关于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桂交运输发〔2016〕125号)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印发广西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桂交运管函〔2016〕272号)、河池市交通运输局《关于印发河池市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河交综〔2016〕26号)及河池市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客运、城市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退坡统筹资金的通知》(河财建〔2016〕103号)精神,现将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上级下达我县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资金情况
河池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共12万元。
二、补贴标准
按照河财建〔2016〕103号文件精神,每个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给予3万元补助。
三、补贴资金的兑付
补贴资金从县财政拨付到县运输管理局,由县运输管理局拨付到客运企业,再由客运企业兑付给补助对象。
四、补助资金的发放要求
(一)客运企业要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,不得截留、挪用补助资金,不得强制以补助款抵交任何款项。凡弄虚作假,以权谋私,骗取补助资金的,一经查实,将汇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(二)客运企业要按照桂交运输发〔2016〕125号文件要求,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增通建制村客车的农村客运补助、购车补助、承运人责任险和交强险费用补助、信息化运营补助(如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安装费用、卫星定位系统、预约车呼叫系统通讯费)、安装破玻器费用等农村客运的运营补贴。
(三)客运企业要按照我局已审定明确的资金补助对象发放,并按要求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材料,报我单位审查备案。
(四)补助资金务必于2018年06月30日前全部兑付完毕。
附件:1.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分配表
2.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
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
2018年7月6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△
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运输管理局综合股 2018年7月6日印发
附件1 | |||||||||
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| |||||||||
建制村十二位区划代码 | 建制村名称 | 所属市 | 所属县(区) | 所属乡镇 | 道路状况1、通等级公路2、通等外公路3、通城市道路4、未通公路 | 开通客运班线 | 通行的班线名称 | 通行客车的车号 | 补助资金(万元) |
451225102203 | 寨碑村委会 | 河池市 |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| 黄金镇 | 2 | √ | 罗城-黄金 | 桂M11365 | 3 |
451225107208 | 自求村委会 | 河池市 |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| 怀群镇 | 2 | √ | 罗城—怀群 | 桂M13151 | 3 |
451225202204 | 大城村委会 | 河池市 |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| 乔善乡 | 2 | √ | 罗城-乔善 | 桂M13217 | 3 |
451225203205 | 民族村委会 | 河池市 |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| 纳翁乡 | 2 | √ | 罗城-纳翁 | 桂M13112 | 3 |
附件2 | ||||
2016年新增通达客车建制村补助资金发放审核表 | ||||
企业名称(章) | ||||
企业法人 签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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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许可 证号 |
工商营业 执照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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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银行 | 银行账号 | |||
通达客车建制村数量 | 通达客车建制村名称 | |||
补贴总额(元) | ||||
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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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: 年 月 日 (章) |